来源:搜狐财经 | 时间:2011-09-19 | 阅读量 : 189
被寄予厚望的‘P2P网络借贷公司’在哈哈贷宣告失败之后开始反思:是冲劲乏力还是运营模式不当,或是对市场理解不力?
无门槛、‘零监管’到底给行业带来了什么?
监管真空下的‘P2P网络借贷’还能坚持多久?
于是,饱受争议与质疑的‘P2P网络借贷公司’纠结了……
2011年8月人人贷市场发生了三件事:
第一件,8月23日,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务必建立与人人贷中介公司之间的“防火墙”。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
第二件,8月底,一直宣称自己是“中国最严谨的网络借贷平台”的哈哈贷网站“收尾”工作接近尾声。按照哈哈贷7月21日发布的公告,这个“至今已经发展了近10万会员”的P2P借贷网站将于2011年9月2日起全部停止提供借贷服务。而关闭的主要原因是“基于目前中国市场的信用问题及哈哈贷目前遇到运营资金的短缺”。
第三件,整个8月,全国各地新增了很多P2P网络借贷平台,这些公司以相似的运营模式摸索着疯长。
这三件事串联起来折射出几个“矛盾”的信号:以哈哈贷的经验来看,现在P2P网络借贷公司收益及前景并不明朗,但参与者却越来越多。与此同时,迅速膨胀的市场撩动了银监会的风险神经,从另一个角度看,银监会发布《通知》也只是提示风险,这透露出该行业的一个重要缺口——监管尚属空白。新金融记者在对几家P2P网络借贷公司采访时发现,他们对目前的状况彷徨且纠结。除了考虑风险、盈利等常规运营外,他们更想知道,这个被称为“游走在灰色地带”并饱受争议的群体未来会怎样。
60亿网络融资规模
有研究表明,当前国内的借贷平台数量已过百家,2010年全年网络融资总量已达 130亿元,部分借贷平台月交易金额合计3000万元以上。据相关资料显示,2007年至2011年上半年,网络融资整体规模由2000万元升至6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25%;网络借贷平台由北京、上海、杭州等一线城市向江苏淮安、云南昭通等二、三线城市蔓延。
膨胀的市场背后,是农户及中小企业资金“喊渴”的需求。某P2P借贷公司负责人曾表示,中国的钱都到大企业去了。即使有4万亿的刺激政策,最需要钱的农户、中小企业主也贷不到钱。于是,缺钱的苦主催热了这种创新的P2P网络借贷,同时,收益高于银行定期存款的诱惑又满足了市场的供给。有媒体报道称,这个市场的潜在规模超过500亿元,如果再将业务扩展至模糊范畴,市场规模近9000亿元。按最大胆的估算,数万亿的民间借贷都可被视为潜在市场。
在此市场需求下,借款人与投资人的一拍即合衍生出了资金链条的居间人——P2P网络借贷公司。
P2P网络借贷网站主要为借款人与放款人提供媒介平台,不参与资金流转过程。举个例子:借款人A需要1万元(借款金额一般在20万以下),A要开通支付宝、财富通等第三方账户,这些账户通常与贷款网站有接口协议,之后,A在网站上注册成为会员,然后提交身份证等基本认证资料并发布借款信息,包括借款金额、所支付利息(系统默认利息收益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等。放款人看到借款信息后,会进行投标。“e速贷”客服告诉电话咨询的记者,他们网站放款人放款金额50元起,上不封顶。待借贷人借款数额已投满,借款人提现,钱从放款人账户转到借款人账户,借贷双方签订协议。在此过程中,资金并不在贷款公司沉淀,P2P网络贷款公司要做的是对借款人进行审核及借款人逾期不还的催收,其盈利点在于双方的中介费及管理费用。
“盈利”争议
“e速贷”客服在接待记者问讯时表示,对于放款人,“e速贷”会收其120元/年的会员费及放款人所获利息收益8%的管理费用。如果放款人放款3000元,所获利息150元,即放款人要向网站缴纳132元(120+150×8%)。
对于借款人,“微贷网”客服解释的费用明细为:120元/年的VIP会员信息费+管理费用(借款2个月内管理费为本金的2%,每增加一个月管理费用增加0.2%,即借款3个月则收管理费用为借款本金的2.2%)+保证金(本金的10%,该笔保证金冻结在个人账户中,还清整笔借款后解除冻结)。
“借款人借款金额超过5万,公司将委派工作人员对借入者进行现场考察认证。现场考察收费标准上限为:500元/人/天。”“微贷网”客服在qq上告诉问讯的记者。如果出现借款逾期的情况,网站对借款人的罚息是每天千分之8。“你借一万,晚还一天,每天要付大概80块钱的逾期费用。”“微贷网”客服说。
“e速贷”客服在接待记者问讯时透露,他们业务员做投资的提成是0.001%。“你投一万元我们就有10元的提成。”该客服说,相比于拉来投资客户,对业务员来说,做成借款客户的提成要更高些:“借款的(提成)是0.002%,因为要开发一个优质借款用户要用很长时间去跟踪,有的还要做实地考察,产生的费用比较多。”
为多个P2P网络借贷平台提供系统技术支持的云智联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思聪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市场上做P2P网络借贷网站的能盈利的很少。”他说:“以我所接触的多家P2P网络借贷网站来看,都是在摸索着前进,要挣钱,先烧钱。”哈哈贷创始人姚宗场在此前接受采访时也坦言,“假如想再支撑2到3年,还要再烧500万元,现在已经撑不下去了。”
但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协会副秘书长王丹对P2P网络借贷公司的盈利状况相对乐观。“就目前已经发展成熟的P2P机构来看,其盈利情况还是不错的。如果盈利不好的话,不会有那么多人加入这个行业。”王丹说。
王思聪认为,很多P2P网络借贷网站进入行业之初大都看到了这是个新生领域,门槛低、市场大,但对运作模式及盈利空间并无明确考量,而有的网站是为了“耗牌照”——运气好的话,或许能“转正”。
易贷中国创始合伙人陈顺爱认为目前P2P网络借贷运营模式单一化、盈利点模
糊、借贷风险没有平台保障。“就目前情况来看,P2P模式的网络借贷发展前景并不乐观。这种P2P平台自行吸纳资金自行放贷,自行赚取中介费,一定程度上缺乏行业监管,从而出现信任危机或是倒闭风险,这类型的网站很难建立起真正的平台品牌,并且这种模式并不被投资机构所看好。” 陈顺爱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说。
“无门槛”受质疑
陈顺爱认为,目前P2P网络借贷模式存在的风险是不容忽视的。
新金融记者通过对多家贷款网站咨询发现,这些网站借贷金额都不是很高,最高不超过20万。由于目前P2P网络借贷平台还无法进入央行的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信息,所以网站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非常简单。“微贷网”客服表示,借款金额低于5万元,借款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手机通话清单、至少三个人的联系方式,如果有租房合同也需上传。借款金额超过5万元的,网站会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
当记者质疑,如果借款人拒不还钱怎么办,“微贷网”客服表示,鉴于此,他们只做同城(浙江)业务,方便催收。而有的贷款网站则介入担保机制,比如“e速贷”。“e速贷”客服表示,如果借款人还款逾期31天,网站将对本金实行100%赔付。
有学者认为,相对于获得诱人的贷款,借款人造假很容易。更何况网站常常只要求借款人提供审核材料的扫描件,并没有对原件进行鉴定。而且借款人可能欺瞒,贷款真实目的不明。而这时网站的贷后跟进如果不到位,一旦出现大幅亏损,借款人往往会无力偿还而违约。
此外,P2P网络借贷技术提供商王思聪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还透露,该模式在还款流程中,由于借款人要将还款打入网站支付宝类账户中,未来或许会在这个环节出现网站卷钱跑路的可能。
而事实上,P2P网络借贷公司的成立几乎无门槛。王丹说:“由于目前行业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监管,所以没有所谓的门槛限制。”据王思聪介绍,该行业目前是有钱就能做,起初的投入大概在30万左右。
王丹认为,P2P网络借贷模式能否顺利进行及该市场能否全面快速发展与行业所处的信用环境密不可分。由于目前相关法律规范空白,所以需要行业内企业自律。
陈顺爱则认为还是应当尽快形成网络信贷的监管模式,对于符合信贷行业发展的网贷业务模式应当积极鼓励,对于风险无法防控的模式应当予以限制。“特别是P2P网贷模式,自行融资、自行放贷,这其中的风险很大,没有外部监管,可以肆意地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做好了就是中国的尤努斯,做不好了就可能变成网络钱庄。从监管角度看,毕竟这是违规操作的,属于非法集资,可以说打了一个政策的擦边球;另一个角度看,由于整体贷款质量不高,平台本身所承受的风险也很大。” 陈顺爱说。
创新还是“擦边”
事实上,P2P网络借贷模式一直饱受争议。有人认为它是一种金融创新模式,解决了需求方小额融资需求,而该行业的客户大都是银行不做的,民间借贷“网络版”一定意义上说提速了“普惠金融”的进程。深谙民间借贷的经济学专家段绍译也认为民间借贷是由供需双方市场决定的。但也有人认为,这是玩了法律的“擦边”游戏,该模式或多或少带有“非法集资”的嫌疑。而这也是陈顺爱最担心的:“P2P模式到底适用于贷款业务吗?这是我一直怀疑的一个问题。我觉得,由于借贷本身就是一种财产的转移行为,借贷平台所做的工作一定要符合政策要求,如果有越来越多的P2P网络借贷公司做着吸纳资金、自行放款的业务,无疑等于将地下钱庄移到了线上,如果长此以往,无疑会让贷款市场受到很多负面的影响。”
但就目前来看,大多数P2P网络借贷公司并不违规。P2P网贷模式在现有法律的框架下完成了微小贷款需求,在利率合规透明的情况下盘活了资金。但也有人认为这是抢了银行的饭碗,所以银监会此次出台的《通知》也类似于内部文件,提醒银行防控风险。
对于《通知》,王丹表示,《通知》对规范行业有好处。“这对从业人员起到警示作用,要谨慎地对待这个行业,监管当局有关注是好事,做得好的机构起到了“普惠金融”的作用,分层次地对不同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大银行和小机构提供服务的群体可能有一部分重叠,但更多的是互补。”王丹说。
记者在对多家P2P网络借贷公司采访时感觉他们更渴望有专门的法规文件对该行业加以引导规范。“监管真空,我们从事民间借贷的工作往往被扣上‘不正规、高利贷、非法集资’等各种不实的帽子,所以相比于现在的‘放养’,我们更希望有个监管部门对我们把关,也为我们‘正身’。由于现在没有监管、没有规范,我们也都是摸索着走,这个行业是个新领域,没有样本可以复制。”某不愿具名的P2P网络借贷公司负责人表示。
金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卫峰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兴事务没有游戏规则,只要不触及现有的法律,就不构成违规。就P2P网络借贷而言,由于个人借贷网站是为自然人的民间借贷提供中介,只要实际利率不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就不会涉嫌高利贷。而且网站开立第三方账户吸收放款人资金,也很难界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郭卫峰并不否认该模式的风险性:“最大的风险在于没有法律保障。就目前而言,如果出现纠纷,所能参照的法律或许也就是《合同法》了。” 郭卫峰说。
事实上,在《通知》下发前,关于出台针对P2P网络借贷文件的传闻一直存在。某接近银监局的消息人士透露,未来3到6个月内,监管层可能会有所行动,发布文件来规范这一行业的发展。
王丹透露,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协会会在10月中旬召开年会,希望能在其理事会下设立一个“P2P专业委员会”,在没有明确法律规范的时候,形成行业自律组织。
相关报道